近日,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政信蓝皮书:中国政信发展报告(2019~2020)》。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优质的公共产品供应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各级地方政府在区域性公共产品供应上承担着重要责任。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公众在各个方面的公共需求也日益增长并且在水平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主体为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公众的生活条件,迫切需要通过增加财政支出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而且需要通过加大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建设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在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逐渐陷入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困境。特别是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条件下,当期的税费收入、财政转移支付以及财政收支结余等内源性资金来源相对于迫切的投资支出和日益庞大的公共服务支出明显不足,成为开展各种高质量政信活动的制约。一些地方政府长期面临财政资金短缺的压力,传统的贷款和债券发行也难以有效满足大量的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在政绩考核和地方竞争的压力下,在政企分开、改革还不够彻底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发展愿望和融资需求,普遍开始运用自身的信用资源,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信托等融资方式应运而生,为满足地方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和供应公共物品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解决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并且间接促进政府信用提升,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的政信金融工具和渠道合理融资。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等金融部门在服务政信活动的融资工具设计、机制安排和资金供应上也积极开展相应工作。无论从融资方看,还是从资金供应方看,抑或从融资方式与融资工具市场看,政信金融活动都呈现非常活跃的态势。
中国政信金融活动的目的是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兑现政府对地方居民的承诺,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投融资活动,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信托、开发性金融等形式。地方政府通过合理开展政信金融活动,不仅能有效解决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还能间接促进政府信用提升。一方面,政信金融离不开政府信用软环境的支撑作用,政府信用直接决定政府的融资能力、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政信金融为各级政府履职践约从而实现良好信用提供资金保障。
在政信金融呈现蓬勃发展之势的同时,部分地方政府过于乐观地估计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未来前景,或者忽视了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周期性波动;另外,个别地方行政官员“好大喜功”,对决策执行缺乏有力的激励和约束,以及个别地方政府官员的变迁导致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等等。这些原因使政信金融出现各种形式的风险,不仅危及地方财政的稳健性,也可能成为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运行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源头。
地方政府的融资活动一方面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在缺乏系统制度约束的条件下,带来了债务率升高的风险。既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必须合理界定政府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政信金融规范发展,将政信金融的发展建立在信用经济基础之上,创新政信金融工具,杜绝信用滥用,防控系统性风险,确保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方面,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信金融合法有序发展的文件,为各地政信金融活动在保持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阶段性调控措施一致的条件下更加健康、更加稳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生态环境。
(编辑:武玲玲)